关于未备案网站核查处理公告
关于未备案网站核查处理公告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的要求,对未备案网站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按照相关要求,金山云将对未备案网站进行核查清理,如发现您的网站未成功取得备案号且开通访问,我司将关停对应IP的网站服务。为避免给您的业务带来损失,请您尽快提交备案申请,备案成功后再将网站解析至我司服务器的IP,享受我司提供的服务。
金山云提交备案网站:https://beian.ksyun.com ,如有疑问请通过电话4000289900-2、邮件:kscs@kingsoft.com 、线上工单等方式联系我们,感谢您对金山云的支持。
相关政策法规: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 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十九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其接入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备案信息。
法律法规详细信息查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规定:
五、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接入服务时,应通过备案系统查验域名注册者的真实身份信息,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或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本通知施行前已在备案系统中备案的域名除外。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